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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訊息功能: 走進世界的荒境,走出人生的荒蕪什麼是勇敢?坦然面對心碎是一種勇敢;接受一無所有是一種勇敢;而真正巨大的勇敢是......

商品訊息描述: ◆《紐約時報》、《時人》、《華盛頓郵報》、《華爾街日報》、《洛杉磯時報》強力推薦

◆《出版人週刊》(Publisher's Weekly)2012年最佳讀物

◆亞馬遜書店2012年編輯選書自傳類第一名

◆歐普拉俱樂部(Oprah's Book Club 2.0)2012年6月選書

◆美國獨立書商聯盟(IndieBound)2012年4月首選書

◆美國邦諾書店「發現新人」(Discover Great New Writers)2012年假期選書

改編電影於2015年初上映

由金獎影后瑞絲.薇斯朋主演、《失戀排行榜》、《非關男孩》尼克.宏比編劇

各界媒體預測瑞絲薇斯朋將以此片再度奪得奧斯卡影后

走進世界的荒境,走出人生的荒蕪。

什麼是勇敢?

坦然面對心碎是一種勇敢;接受一無所有是一種勇敢;

在絕望中堅持到底是一種勇敢;決定原諒自己是一種勇敢……

而真正巨大的勇敢是——正對著恐懼,瞪視它。

在太平洋屋脊步道上,我別無選擇,

這是一趟喚醒自己的旅程,一旦放棄,也等於放棄了自己。

一本徒步旅行的著作要讓《紐約時報》、《華盛頓郵報》、《華爾街日報》和奧斯卡最佳女主角瑞絲.薇絲朋(Reese Witherspoon)同時極力大推,實在少見。

雪兒.史翠德這本《那時候,我只剩下勇敢》寫的不僅僅是一段旅程的記事:

「那年夏天到太平洋屋脊步道徒步旅行,我學到的是,選項是那麼少,卻常常被迫選到最不想做的事,而且沒有逃避或拒絕接受的機會。那天,當我緊貼著灌木叢包紮著鮮血淋漓的手指,同時因為周遭可能隨時出現長角牛而戰戰兢兢時,我只能在『可能會碰上牛的回程』與『可能會碰上牛的去程』之間做出選擇。

於是我繼續往前走。……

迂迴複雜的人生竟然可以變得這麼簡單純粹,讓我驚奇萬分。我漸漸領悟,即使在步道上的這段日子,沒有把時間都花在思索生命的悲傷、不幸與失敗,又有什麼關係呢?」

六歲,生父從生命裡缺席;二十二歲,母親過世,姐姐和弟弟因悲痛漸行漸遠。雪兒.史翠德在傷痛的占據下,沉淪在毒品與一大堆男人中,婚姻緊接著破裂。四年後,她一無所有,做了最衝動的決定:徒步走太平洋屋脊步道,開始人生的許多「第一次」。啟程前往一個一直知道它在那裡,卻從未造訪過的世界,背著自己連提高一公分都沒辦法的超大背包,她懷抱的只是一個希望——期盼一切變得不一樣。這樣的渴望如同漫漫荒野。

沿途戰勝了響尾蛇、黑熊、酷熱氣候與破紀錄的大雪封山,也坦然接受步道上的美麗與孤獨。本書具備了充滿張力且特色獨具的文筆、溫暖動人又幽默詼諧的風格,更鮮明生動地表現出一個年輕女子排除萬難、往前挺進時所經歷的恐懼與快樂。一千一百哩的路程一層一層剝開史翠德的痛處,最終也療癒了她的傷口。

出書後歐普拉在節目中訪問雪兒:

歐普拉:「這趟徒步之行教了妳什麼?」

雪兒.史翠德:「『接受』。我必須接受時數的事實、哩數的事實、夏天的事實、人生的事實……一遍又一遍。我發現一旦接受所有的難題,其他所有的事就會跟著退讓幾分。每踏出一步,就會引領我踏出下一步,下一個真相也跟著自己揭開。我們全都會受苦、我們全都會心碎、我們全都會有難題,它們是人生的一部分。光是體會到這項事實,對我就意義深遠。」

人需要的不是「逃避的出口」,而是「面對的入口」。

【各界好評盛讚】

「讀了雪兒.史翠德這本書,我非常喜歡,喜歡到很想從山頂上、網路上極力高呼,讓全世界都知道這本書。我真的愛死這本書了,愛到很想多談談這本書的內容。」

——歐普拉(Oprah Winfrey),美國媒體女王

「這是一本充滿魅力與喚人情感的書。它寫的是失去,包括失去家庭、金錢、母親和夥伴,然後在叢林野地中獨自尋回真我的故事。我強力推薦大家要來讀這個令人驚嘆的故事,看一個女人如何在旅程中找到自我。」

——瑞絲.薇斯朋(Reese Witherspoon),美國知名女演員

「本書的筆觸精闢、充滿魅力,寫出了憤怒、勇敢、悲傷、自覺、救贖與原始自然。我想它注定讓許多人,而且無論是男人和女人都會愛上它好一陣子。」

——尼克.宏比(Nick Hornby),美國知名作家

「精彩……扣人心弦……一段令人讚嘆的冒險故事,當中蘊藏了對悲傷和生存本質的深省……這是文學和人性的成功大作。」

——丹妮.夏彼洛(Dani Shapiro),《紐約時報》書評家

「感性、激勵人心……懾人又有趣……史翠德難得的文采猶如釘在箱子上的釘子嵌入人心。」

——都威特.葛德納(Dwight Garner),《紐約時報》書評家

「一針見血、力道強勁……史翠德在字裡行間展現出用字的精煉與詩意,她擁有每一位作房屋二胎銀行利率家渴望的天賦。」

——《華盛頓郵報》

「從人生的崩解,到拼湊回人生的旅程,本書的描述相當生動、感人又激勵人心。」

——《華爾街日報》

「史翠德的文字實在太生動敏銳和迷人了,會讓你感受到沙漠的熾熱、高山的嚴寒,還有一個女人為了找到路與自我所展現出的魄力……她踏出的每一步都是勇敢。」

——《時人》雜誌

目錄

◎序曲

◎第一部人在萬物中

?1 找到落腳處

?2 我和我分手

?3 駝著背前進

◎第二部走在群山裡

?4 太平洋屋脊步道

?5 長角牛襲擊

?6 兩個方向都有牛

?7 林中唯一的女孩

◎第三部幾里內的光

?8 鴉科學信或不信

?9 滯留原地的探險

?10 再會,光之嶺

◎第四部放自己自由

?11 我不是我

?12 如此遙遠

?13 積樹成林

?14 荒野之歌

◎第五部如雨下之箱

?15 雨聲箱

?16 馬札馬火山

?17 拔腿狂奔

?18 步道女王

?19 共語之夢

內文試閱

序曲

大樹拔地參天,站在位於北加州的一座懸崖峭壁上,我的人比這些樹還要高。剛脫下登山靴子,左腳那隻卻掉進樹林裡了──先是我那巨大登山背包翻倒了它,瞬間彈飛空中;通過碎石步道,飛掠而下,只見靴子在腳下幾英尺處一顆露出地表的岩石上彈跳,就此消失在綠色篷幕中,要撿回來已不可能了。我驚愕地倒抽了一口氣。儘管截至目前,我已在野外生活了三十八天,這時間長得足以讓我明白任何事情都可能會發生;儘管如此卻不代表當事情真的發生時,我不會感到吃驚。

總之,我的靴子已離開我了,確確實實地離我而去。

我本能地伸手抓起另一隻靴子,像抱嬰兒般牢牢地將它壓在我的胸口——雖然,這個行為根本不具意義。當一雙靴子少了一隻,剩下一隻算什麼呢?它什麼也不是、毫無用處、注定一輩子是個孤兒。對它,我不留一絲的憐憫。它只不過是一隻棕色皮製的 Raichle 牌登山靴,龐大而笨重,有著紅色鞋帶和銀色金屬釦件。我高高舉起剩下的那隻靴子,用盡全身的力氣扔下懸崖,看著它落入蒼翠繁茂的林木間,看著它永遠地離開我的生命。

我孑然一身,打著赤腳。我二十六歲,是個孤兒,是「活生生的流浪者」——這是數週前,我跟一個陌生人說我的名字,告訴他我與這個世界有多麼疏離,他對我所下的評語。六歲,生父就從我的生命裡缺席;二十二歲,母親過世。隨著她的死亡,繼父就從我曾經視如親父,漸漸變成一個偶然間認識的人。我的兩個手足因悲痛漸行漸遠,為了維繫這個家,我所付出的努力也全都付諸流水,最後,連我也放棄了,像他們一樣,轉身離去。

在朝著懸崖丟下靴子之前,有好幾年時間,我也越過底線,將自己擲入失控脫序的深谷中。我曾憤怒地到處遊蕩、徘徊、自怨自艾,從明尼蘇達到紐約,再到俄勒岡,橫跨整個美國西部——直到最後,一九九五年夏天,我赤著腳,發現:我以為自己在這個世界上毫無羈絆,事實上深陷其中,注定與它命運交纏。

這是一個我一直知道它在那裡,卻從未造訪過的世界。一個當我悲傷、困惑;在恐懼與希望中會蹣跚前往的世界。一個能讓我成為女人,而且是那種我知道我可以轉變的女人;同時也能讓我變回小女孩的世界,一個量起來有兩英尺寬、兩千六百六十三英里長的世界。

這個世界有個名字──「太平洋屋脊步道」(Pacific Crest Trail, PCT)。

? 七個月前,我第一次聽見它的名字。當時我住在明尼亞波里斯市(Minneapolis),整天抑鬱又絕望,與一個我依然深愛的男人處於離婚邊緣。當我在戶外生活用品店裡排隊,等著為我的可摺疊鏟子付帳時,在身旁的貨架上看到了一本書:《太平洋屋脊步道首篇:加州》。我拿起它,翻到背面,閱讀著封底上的文字:太平洋屋脊步道,一條連綿的荒野步道,從加州的墨西哥邊境,沿著九座山脈(拉古納山〔Laguna〕、聖加西圖山〔San Jacinto〕、聖伯納迪諾山〔San Bernardino〕、聖蓋博山〔San Gabriel〕、列夫雷山〔Liebre〕、德哈查比山〔Tehachapi〕、內華達山〔Sierra Nevada〕、克拉馬斯山〔Klamath〕、喀斯喀特山脈〔Cascades〕)的山脊,一直延伸至加拿大邊境。這條路線的直線距離大約是一千英里,但步道本身的長度卻超過兩倍。太平洋屋脊步道橫貫加州、俄勒岡、華盛頓的全長,途經國家公園、荒野地區,也穿過聯邦、部落和私人擁有的土地;還跨過沙漠、山脈、雨林,穿越河流與公路。我把書翻回封面,凝視著封面上那座被岩石峭壁包圍,滿是礫石的湖泊,以及背景的蔚藍天空。我把書放回架上,付了鏟子的錢,然後離開了那裡。

不久,我回到那間店,買下了這本書。那時,太平洋屋脊步道對我還不是一個「世界」。它只是一個模糊又古怪的「想法」,充滿承諾與神祕魅力。當我用手在地圖上畫出它參差不齊的路線時,有個東西在我心裡綻放。我在地圖上循著步道的路徑,用手指畫出一條不規則的鋸齒線時,彷彿有種東西在我體內突然開花盛放著。

我下了決定:就沿著這條線走。至少,在這一百天,我會用盡全力,看我能夠走到哪裡。那是我這輩子最低潮而又迷惘的日子——我和丈夫分居,獨自住在明尼亞波里斯一間公寓套房裡,當女服務生。每天,我都覺得自己陷在深井底部,無助地向上望著。但就在那座井裡,我計畫當一個荒野獨行登山客。為什麼不呢?反正,我已經歷那麼多了。我曾是體貼忠誠的妻子,也曾是蕩婦。我曾是備受寵愛的女兒,現在卻孤獨地度過假期。我曾是充滿野心的高成就精英分子、一個滿懷抱負的作家,現在卻不斷地從這個毫無意義的工作跳到另一個毫無意義的工作,還沉淪在毒品裡,與一大堆男人上床。我是賓夕法尼亞州(Pennsylvania)煤礦礦工的孫女,轉行當銷售員的鋼鐵工人的女兒。雙親仳離後,我與兄弟姊妹跟著母親搬進一棟住滿拖著油瓶的單親媽媽的公寓裡。少女時期,我曾以回歸自然型態,住在明尼蘇達州北部的森林裡;我的屋子沒有室內馬桶、沒有電、沒有自來水。儘管如此,我依然成為高中啦啦隊員,還贏得返校節女王(homecoming queen)后冠。然後,進入大學,變成校園裡的左翼激進女性主義分子。

然而,當一個獨自在荒野中徒步橫跨一千一百英里的女人?這可不像我的風格。但在我的人生裡,反正已經沒有什麼可以失去的東西了。

赤腳站在加州那座山頭,我回想著當時做出這個可以說是毫無理智的決定:為了拯救自己而打算獨自在太平洋屋脊步道長途跋涉——那感覺已經是好久、好久以前的事了,幾乎像是另一輩子的事。當時我相信,過去經歷的一切,都是為這趟旅程所作的準備,但事實上,那些經驗不曾、也做不到這一點。在太平洋屋脊步道上所度過的每一天,我只能為隔天作好準備。有時,甚至連前一天的經驗也無法讓我作好準備,去面對接下來發生的事。

比如說,我的登山靴滾落懸崖,一去不復返。

對於登山靴的退場,我只感到幾分遺憾。這雙靴子,已經穿了六個星期了。它們帶著我在沙漠和雪地跋涉前進,經過樹林、灌木、草地和各種不同形狀、大小、顏色的花朵,上山、下山,穿越田野、沼澤,以及我甚至不知道該如何定義的一片片土地——我只能說:我曾造訪這裡、我曾途經這裡、我曾成功地穿越這裡。一路走來,幫著我辦到這一切的這雙靴子,卻也讓我的腳起了水泡、磨出傷痕;讓我的腳趾甲變黑,甚至有四個腳指頭的趾甲就這樣脫落了,讓我感到一陣陣痛楚。就在我失去那雙靴子時,我與它的緣分已了,不再彼此需要了——儘管,我是真的愛它。那雙靴子已不僅僅是無生命的物件,它成了我的延伸,如同那個夏天我所背負的其他東西一樣:我的登山背包、帳棚、睡袋、濾水器、超輕型爐子,以及用來代替槍枝的橘色小口哨。這些是我真正熟悉、擁有、並且確知我可以倚賴的東西;我是靠著它們,才能完成這一切。

望向登山靴落下的地方,那片高聳樹頂隨著輕輕吹拂的暖風微微擺動。它們可以收留我的靴子,我心想。我凝視著這片遼闊荒野一路延展到遠方。如此壯闊景色,是我選擇在此歇腳的主要原因。那是七月中旬,接近傍晚的時刻,不管從哪一個方向來看,我距離文明世界都非常、非常遠,要到達那個能夠讓我領出補給裝備箱的郵局,也還有好幾天的路程。我可能會碰到其他也在這條步道上徒步旅行的人,但機率微乎其微。我常常走了很多天,一個人也沒遇見過。無論如何,有沒有人作伴其實一點都不重要,這是我得獨自面對的課題。

我低頭看著傷痕累累的赤足,以及那少數還剩下的腳趾甲。我的腳看起來非常蒼白,一直到腳踝上方幾吋那一條不同膚色的交界線,剛好位在我平時穿的羊毛襪上緣。在那上方,我的小腿多毛、肌肉飽滿、被陽光曬得金黃,布滿泥土灰塵和繁如星斗的淤青與刮傷。我從莫哈維沙漠(Mojave Desert)出發,在到達俄勒岡與華盛頓邊界,伸手碰觸到橫跨哥倫比亞河(Columbia River)的那座橋之前,絕不放棄。那座橋有個宏偉霸氣的名字,叫做「眾神之橋」(The Bridge of the Gods)。

我眺望北方,朝著那座橋所在的方向看去,它浮現在我的腦海,像是一座為我指路的燈塔。回頭望向南方,那是我曾走過的地方,教育了我、磨練了我的荒野大地。我考慮著所有的可行選項。我很清楚,只有一個選擇。永遠只有一個選擇。

繼續走下去。

第五章長角牛襲擊

那天早上,當我離金黃橡樹泉而去,再度背著滿裝的二十四?五磅(約十一公斤)水上路時,我發現自己正懷抱著某種神奇、抽象又懷舊的自得其樂。在各種疼痛之間,有某些時刻,我開始注意到圍繞在我身邊的美景,或大或小的奇妙景觀:在步道上輕拂過我的沙漠花朵的顏色,或是太陽隱蔽在山後時,整個天空一望無際的模樣。我沉浸在這樣夢幻的幻想曲中,然後突然在小圓石上打滑,整個人臉朝下跌在地面;這一摔的力量大到我幾乎無法呼吸。我靜止了好一會兒,因腿部傳來的劇烈疼痛與背上背包那股幾乎將我釘牢在地面上的巨大重量而無法動彈。當我終於從背包下方爬出去,檢查評估著損害程度時,我看見小腿脛骨處開了一條裂口,正冒出大量鮮血;裂口下已然形成了拳頭大的腫塊。我將一點點珍貴的水倒在傷口上,輕輕拂掉上頭的泥沙與碎石,蓋上一大塊紗布,用力壓住,直到出血漸緩。然後,跛著腳,我繼續向前走下去。

接下來的那個下午,我一邊走著,一邊把視線嚴格地鎖定在正前方步道上,生怕自己再次跌倒。就是在這時,看見了過去幾天來我不斷搜尋的東西:山獅的足跡。牠不久前才剛沿著步道走過,朝著與我相同的方向;牠的掌印在泥土中清晰可見,持續一千三百二十英尺(約四百公尺)那麼遠。於是每隔幾分鐘,我就會停下腳步,環視四周。除了部分的小塊綠地之外,其餘地形全是金棕色,與山獅的毛色一模一樣。我繼續前行,想到日前剛好在報紙上看到的新聞:「過去一年,加州共有三名女性被山獅襲擊而死」,還有我在童年時看過的大自然探索節目,裡頭播放著肉食掠食動物追逐著那個被牠們判斷為群體中最弱小的獵物。毫無疑問,我肯定是最弱小、最有可能被撕成碎片的那個目標。我大聲唱出浮現在我腦海裡的小小歌調:〈小星星〉(Twinkle, Twinkle, Little? Star)以及〈鄉村小路引我回家〉(Take Me Home, Country Roads),祈禱我難聽得要命的歌聲可以嚇走山獅,卻又害怕這恰好會提醒牠我的存在,就好像我覺得自己流著血的腿和身上多日累積的臭味還不夠引「獅」注目一樣。

我仔細地查看周遭,發現自己其實已走了很遠的距離,四周的地形都有了變化。周圍依舊是乾旱地帶,也一如既往的,是硬葉矮木林灌木蒿的天下;但作為莫哈維沙漠的招牌的約書亞樹,現在卻只零星出現了,取而代之的是杜松、沼澤矮松和矮櫟樹。偶爾,我會經過有遮蔭的濃密草地。青草與高大得剛剛好的樹木對我來說是種安慰;它們代表著水與生命,它們暗示著我可以完成這趟旅行。

這種感覺延續著,直到一棵大樹阻擋了我的去路。它傾倒在地上,橫跨了步道,厚實的樹幹被抵在地面的枝葉撐了起來,高度剛好低得不足以讓我從下方穿越,卻又高得令我無法從上頭爬過去(尤其我還背著那個大背包)。繞過它也是個不可能的任務:一側的步道太陡峭,另一側的步道卻布滿密密麻麻的灌木叢。我在倒塌的大樹前站立許久,試圖想出一條能夠通過的路徑。我非過去不可,無論這看起來多麼不可行。否則,我就得掉頭回到莫哈維的那間汽車旅館裡。我想著那間要價十八美元的小房間,心中浮現一種令人暈眩的深切渴望,想要回到那裡的念頭瞬間淹沒了我。我倒退走向那棵大樹,解下背包,用盡全力將它向上推過樹幹頂端,盡可能地讓它輕摔過樹的另一邊,以免我的儲水袋會砸在地上爆開。我隨後也跟著爬過樹幹,先前因跌倒而疼痛的雙掌在樹皮上摩擦著。在接下來的一英里內,我又碰到了另外三棵被風吹倒的大樹阻路。當我終於一一通過後,小腿脛骨處原先的結痂傷口又再度汩汩地冒出血來。

第五天午後,正當我沿著又窄又陡的步道前進時,我抬頭看見一隻巨大又長了角的棕色野生動物朝我衝了過來。

「駝鹿!」我大喊,儘管我其實知道那不是隻駝鹿。在那個驚慌失措的瞬間,我的腦袋無法完全理解我的眼睛看到的是什麼,直接選了最接近的選項。「駝鹿!」我死命地喊著,牠離我愈來愈近了。情急之下,我鑽進生長在步道邊界的石南灌木與矮櫟樹叢內,讓自己盡可能地躲入那些尖利的樹枝之間,我的背包重量卻讓我陷入困境。

當我忙著躲藏時,那隻野獸接近了我,那一刻,我突然明白:我即將受到一隻德州長角牛(Taxes? longhorn bull)的攻擊。

「駝駝駝駝駝鹿!!!!」我更大聲地喊,同時伸手去拉掛在我背包外緣的那條黃色細繩,一把抓住繩子另一端繫著的那只「世界最大聲」的哨子,將它放到嘴邊,閉上眼睛,用盡全身力氣把哨子吹響,直到我非停下來換氣不可。

等我睜開眼睛,那頭牛已經不見了。

我右手食指尖的皮膚也同樣消失,慌亂之下被石南灌木的尖銳鋸齒狀樹枝給刮了下來。

如同大部分的事情一樣簡單,那年夏天到太平洋屋脊步道徒步旅行,我學到的是,選項是那麼少,卻常常被迫選到最不想做的事,而且沒有逃避或拒絕接受的機會。無法用一杯馬丁尼調酒來自我麻痺,也無法找個男人上床來遮蓋現實的醜陋。那天,當我緊貼著灌木叢包紮著鮮血淋漓的手指,同時因為周遭可能隨時出現長角牛而戰戰兢兢時,我考慮著可能的選擇。我只有兩個選項,但這兩個選項實質上根本一模一樣。我可以回頭,往來時路走;也可以繼續朝我原本既定的方向前進。我陰鬱地思索著,明白了一個令人沮喪的事實:那隻牛,可能會在任何一邊。我在吹哨子時閉上雙眼,根本沒看見牠往哪邊跑;所以,我只能在「可能會碰上牛的回程」與「可能會碰上牛的去程」之間做出選擇。

於是我繼續往前走。

無論我多麼努力,一天最多也只能走九英里遠(約十四公里)。而這一天九英里的路程,是我有史以來所達成最艱難的體能里程碑。除了心臟外,全身上下疼痛不堪。我沒看見任何一個人,很奇怪的,我也不想念,全心全意只渴望著食物、水,以及能把背包放下的機會。不過,我還是一直背著它,繞著乾燥不毛的山脈上上下下,走在步道上,黑松樹與黑橡木沿著步道兩側聳立,穿越為大型車輛而建的吉普車路,儘管一輛車也不曾出現。

第八天早上,我肚子餓了,我倒出所剩不多的食物評估狀況,又突然迫切地期盼一頓熱騰騰的早餐。那時,即使在我因太過疲累而胃口盡失的狀況下,我還是把大部分無須烹煮的食物都吃完了——燕麥穀片和堅果、果乾、脫水火雞肉及鮪魚片、蛋白質能量棒與巧克力與「勝過牛奶」的豆漿粉。我剩下的食物大多需要加熱烹調,但我只有一個不堪使用的故障油爐。我的第一個補給點在甘迺迪草地,距離我開始健行的起點約一百三十五英里遠(約二百一十七公里)。若以我花費的時間,經驗老到的步行者已經可以完成一百三十五英里路;但依照我現在移動的速度來看,我連一半的路程都還沒走完。而且,即使我成功靠著剩下的食物撐到甘迺迪草地,我還是需要修好我的油爐,並用正確的汽油充填燃料罐。可是甘迺迪草地沒有辦法讓我這麼做——這個地方與其說是城鎮,倒不如說是一個專供獵人、徒步旅行者、釣客使用的高海拔基地。我坐在地上,望向那些裝著我無法烹煮的脫水食物的夾鍊密封袋散落四周,決定要轉向而行。離我所在地不遠處,太平洋屋脊步道與吉普車路網絡交會,這些吉普車路會通往各個不同的方向。

我沿著其中一條往下走,推論我終究會走回現代文明世界裡,就在大約往東二十英里(約三十二公里)的地方,一條與太平洋屋脊步道平行的公路上。我走著,不太確定自己到底身在何處,只依靠「我一定會找到」的信念,在烈日當空下不斷前進。當我移動時,可以聞到自己身上的味道。雖然我帶了消臭劑,也固定每天早上都將它塗抹在腋下,但已無濟於事。我整整一星期沒洗澡,泥土與血覆滿全身,沙塵與風乾的汗水讓我的頭髮黏稠,在帽子下方緊貼住腦袋。我感覺到自己的肌肉變得強壯,但同時我的肌腱與關節也以同樣的程度日漸衰弱受損。我的腳從裡到外都刺痛著:外表皮肉擦傷又起了水泡、骨頭與肌肉因走了太遠而疲憊不堪。謝天謝地,這條路只有些微不足道的小下坡,整體而言平坦得令人感動。在走過步道上那些無止盡的上坡與下坡之後,這感覺起來像是一個可愛的休息時間——但這並沒有讓我比較好受。我依舊舉步維艱。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裡,我試圖逼自己去想像我其實沒有腳;我的腿的末端是兩個所向無敵的樹樁,經得起任何摧殘。

四個小時過去了,我開始後悔做了這個決定。留在太平洋屋脊步道上,我當然有可能活活餓死或被橫衝直撞的長角牛一擊斃命,但是至少我知道自己身在何方。我再讀了一遍導覽書,開始懷疑自己走的究竟是不是書上粗略繪示的那些路的其中一條。每隔一個小時,我就把地圖跟指南針拿出來,一再試圖確認位置。我把《指南針與地圖完全使用手冊》掏出來,又看了一次地圖跟指南針的正確使用方式。我研究太陽的位置。然後,碰上了一小群沒有被圍欄圍住的牛隻。一看見牠們,我的心差點從胸口跳出來;但牠們全都沒理我。只在我一邊走過、一邊微弱地低吟著:「牛、牛、牛……」時,牠們才停下吃草的動作,抬頭看了看我。

這條路通過的土地,有著令人驚訝的蔥鬱綠地,間或點綴在其他乾燥多石的地形之間。途中,我兩次看見拖拉機靜默而詭密地停放在路邊。我步行著,對如此的靜謐與美麗而感到驚喜。但隨著時間過去,到了傍晚時分,憂慮和恐懼在我身體裡逐漸升高,直逼喉嚨。

我走在一條路上,已整整八天,連一個其他人類都沒有遇見。這確實是文明世界,但除了放養的牛跟棄置在路旁的拖拉機以外,這裡連一點文明的跡象都沒有。我覺得自己就像是被放進一部科幻電影裡,而我是這個星球上唯一存活的人類。第一次,在這趟旅途中,我想哭。我深呼吸,阻止眼淚滑落,然後把背包放到地上,重新整理。前方有個轉彎處,於是我留下背包,向前探路。

第十六章馬札馬火山

一天晚上,我停下來紮營,把滿是汗水的衣服脫掉,穿上其他剩下的衣物,以最快的速度煮好晚餐。一吃完東西,我馬上躲進帳棚裡,鑽進睡袋拉上拉鍊,只覺得寒氣刺骨,連閱讀都沒有力氣。我躺在睡袋裡,像個胎兒般蜷縮著身子,整夜都戴著帽子和手套,冷到幾乎無法入睡。當旭日終於升起,我看看溫度計——攝氏零下三度,帳棚外已覆蓋一層薄薄的雪。儘管我的水瓶整夜都在帳棚裡,就放在我身邊,但裡面的水結了冰。於是,我一口水都沒喝,開始拆卸帳棚,吃了一條蛋白質能量棒,取代我通常作為早餐的燕麥穀片加「勝過牛奶」豆漿粉。我又想起了媽媽。離開愛許蘭以後,她就不斷縈繞在我心頭,悄然而沉重,迴盪不去。此刻,在這個下雪天裡,我終於無法否定、無法忽視她的存在。

這一天是八月十八日。這一天是她的生日。這一天她剛好滿五十歲了——如果她活下來的話。

她沒活下來。她沒辦法過五十歲的生日。她永遠不會滿五十歲——我走在陽光燦爛卻寒冷刺骨的八月天裡,一邊告訴自己。妳能不能滿五十歲,媽?可惡!妳能不能他媽的滿五十歲?我往前走,一邊想著,心中的憤怒愈來愈強烈。我無法相信自己竟然那麼生媽的氣,氣她不曾活到她五十歲生日這一天。我心中升起一股想要一拳打在她臉上的衝動。

她前幾次的生日並沒有帶給我這種狂怒感。在過去幾年裡,我只是覺得悲傷。第一個沒有她的生日到來時(若她還在的話,是四十六歲),我與艾迪、凱倫、雷夫、保羅一起,將她的骨灰鋪灑在花壇之中;那是我們親手為她做的,在我們的土地上找了塊空地,用石頭圍出了一個小小的花圃。她死後的第三個生日,我只是靜靜地坐著哭泣,聆聽茱蒂.柯林斯(Judy Collins)的專輯《日之彩》(Colors of the Day),流洩出每一個音符都像是我自己身上的細胞。當我還是個孩子的時候,媽時常播放這張專輯——它承載了太多與媽媽相關的回憶。每一年拿出來聽一次,就是我能夠忍受的極限。這些歌曲讓我感覺媽好像就在這兒,在我身邊,與我一起站在這個房間裡——但她並不在,而且永遠不會再回來了。

而在太平洋屋脊步道上,我連一句歌詞都沒辦法承受。我把腦中那個混音電台裡播放的每一首歌都刪除得乾乾淨淨,絕望而慌亂地按著那個想像中的倒轉按鍵不放,強迫自己的大腦靜止不動。這一天是我媽到不了五十歲的生日。這一天,任何歌曲都不准出現。我越過高山湖泊、行經方塊狀的火山岩石;夜晚的冰雪融在耐寒的野花上,以最快的速度向前走,腦中刻薄無情地想著關於媽的種種。四十五歲過世是她做過最糟糕的一件錯事。我一邊走著,一邊在心裡舉出她其他做錯的事情,仔細地將它們列成一張表。

我知道,現在已然太遲了。只能怪罪我那個不在人世、孤立、過度樂觀、不曾替我念大學做準備、偶爾拋棄小孩、吸大麻、揮舞木湯匙、歡迎我們用她的名字稱呼她的母親。她不及格。她是那麼徹底地讓我失望了。

去她的。我心想,心中升起了一股狂怒,停下了腳步。

然後,我放聲哭嚎。一滴眼淚也流不出來,我只發出一陣陣撕心裂肺的嘶吼,用盡全身的力氣,讓我甚至連站都站不穩。我彎下腰痛哭失聲,雙手環抱著膝蓋,背包沉重地壓在我的背上,雪杖「噹」的一聲落在我身後的泥土地上。我就這樣悲泣著我那該死的愚蠢人生。

它完全錯了。它殘酷無情地將媽從我身邊奪走。我甚至無法好好恨她。沒辦法擁有正常的人生經歷:從嬰孩長成青少年、開始疏遠她、跟朋友一起說她的壞話、為了那些我認為做錯了的事情質問她。隨著年歲漸長,我開始了解到她已盡了最大的努力,發現她已經做得很不錯了,然後,終於再度張開雙手親近她。她的死毀了這一切。毀了我。在我最年少無知、滿懷傲慢的時刻,它將我的成長之路一刀截斷,逼得我必須立即跳到大人階段,原諒她作為母親所犯下的所有過失,同時又迫使我永遠都像個孩子一樣長不大。那個太不成熟的時機,既是我人生的終結,也是我人生的起點。她是我的母親,但我已沒有母親。我獨自一個人被她困在原地,然而困住我的她甚至不在身邊。她將永遠是那空蕩蕩的碗,沒有人能填補。我得自己一遍、一遍、又一遍地填滿它。

去她的。我一邊低吟著,一邊繼續向前走了幾英里,步伐因憤怒而加快。但過了不久,我就慢下腳步,然後在一塊大岩石上坐了下來。一叢低矮的花朵生長在我腳邊,它們淺淡粉紅色的花瓣圍繞在石頭的邊緣。番紅花。我心想。這個名字立刻浮現在腦海中,因為媽曾經告訴過我。在我鋪灑她的骨灰的泥土上,就長滿了這種花。我伸出手,輕輕碰了碰其中一朵花的花瓣,感覺我的憤怒逐漸從我體內流洩而出。

這一次,當我又站起來往前走時,我不再吝於承認:事實是,無論如何,我媽都是個非常、非常、非常棒的母親。從小到大,我一直都很清楚這一點。她快死的時候我知道,現在我還是知道。我有一些朋友的母親——不論多麼長壽——永遠都不能夠給他們像媽給我的那樣毫無保留的愛。媽把她對我們的這種愛視為她一生最大的成就。當她終於知道死亡已是不可避免的結果,而且還會來得很快的時候,她付出在我們身上的愛,成為她唯一能夠寄予指望的東西;它的存在,勉強讓她能夠承受自己即將拋下我、凱倫、雷夫的這個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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